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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财消灾?

2000-03-21 来源:生活时报 钱建辉 我有话说

3月17日也即2000赛季开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上赛季最后一轮引起广泛关注的“渝沈之战的处罚结果:两个俱乐部各处罚40万元,两位主教练各处罚5万元。

这是一个并不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处罚,这么说并不是因为不久之前有一份实质上与此差不多的假新闻曾广泛传播,而是基于人们对中国足协一贯处事方式的了解,事前就几乎没有人认为中国足协能将这一疑案调查清楚。回过头来说,如果我们忽略一些细节方面的失误,那则假新闻的实质和最终的结果出入并不大。

在所有的疑点当中,中国足协在轰轰烈烈姿态动人的调查之后,只搞清楚了一个费不了多大事儿就能澄清的事实:开赛时间比规定的晚了6分钟,其它的人们更为关注或许和真相更为相关的事实一项也没查清。这不禁让人想起1998赛季有关红塔贿赂案的调查方式,不远千里飞到巴西,在得到了一句“我没干之类的否定回来之后,就结了案,并以此向公众交差。两者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客观地讲,不论是源自内在的打假的主体意识的提高也好,还是因为球迷和媒体的压力也好,中国足协这次的查处力度比以往有所进步,成立了调查组,而且史无前例地吸纳了几位专业律师参与其中,调查组通过查帐询问等手段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

不能否认,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足协在查处此类复杂的疑案时,在手段的使用方面客观上有其局限性,它缺乏司法部门所拥有的力度以至经验,这是其客观上无法克服的局限性,这一点我们应该考虑到。

笔者觉得从“隋波事件”到“渝沈之战”,衡量中国足协的作为,大致可以得出以下的结论:如中国足协没有能力治理中国足球的假球黑哨现象,中国足球要清除此类腐败现象,还得借助于司法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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